【本報訊】立法會正審議《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草案》,私隱署就該條例草案提出多項關注,包括建議互通系統設「保險箱」,存放病人精神病或遺傳病等敏感病歷,避免有人不適當查閱病人敏感資料。食物及衞生局稱會參考海外經驗研究應否設立「保險箱」。
立法會下周一會繼續審議《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草案》,食物及衞生局希望互通系統今年底前啟用。草案建議醫護人員在「有需要知道」的情況,並且獲得病人同意下才能查閱病人資料,但沒有訂立特別保護病人敏感資料方法或醫護人員可查閱的範圍。
私隱專員蔣任宏日前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指出互通系統應設立「保險箱」,儲存病人特別敏感的病歷。蔣指草案建議未獲得授權經電腦查閱互通系統的資料屬違法,應擴展為未獲授權採用其他途徑查閱系統的資料,也同樣違法。他又認為草案容許直接或間接提供醫護服務的團體,也能登記查閱系統資料,是過於寬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