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變態夫婦兩年間虐打印傭Kartika,更涉嫌無出糧。正就虐打案服刑的女僱主,再因欠薪遭勞工署票控違反僱傭條例,案件昨裁決。裁判官認為夫婦供詞雖互相矛盾、不合情理,但亦不肯定印傭有否披露全部事實,尤其她承認為金錢來港打工,卻願意忍受無薪工作達兩年,匪夷所思。由於案件有疑點,女僱主獲判無罪。
記者:樊素心
暫委裁判官何俊堯指,被告區玉珊(41歲)作供時態度迴避,有時更答非所問,證供不盡不實。而被告和作為辯方證人的丈夫戴志偉(42歲)供詞亦不合理,例如他們同謂明知事主印傭Kartika Puspitasari(30歲)或會因找到新僱主而「突然消失」,但仍稱放心將僅5歲的幼女交予她照顧,說法不合邏輯。
不見出糧簿 夫妻供詞矛盾
何官又指,對於記錄事主每月支薪的出糧簿,被告指2012年10月9日事主失蹤當天,她在大埔寓所點算財物時已發現出糧簿不知所終,惟其夫卻稱他們在10月12日警察上門調查襲擊印傭案時才發現出糧簿不見了。基於夫婦描述互相矛盾,故不接納他們的證供。
但何官同時認為,事主的供詞未能令他釋疑。事主承認來港工作是為了賺錢養家,並非為僱主免費打工,故涉案八萬多元薪金對她來說是大數目。惟事主竟能忍受兩年無薪工作,即使約滿後仍繼續為被告無償打工,實在匪夷所思。
何官亦直言不明白她與僱主上街時遇見同鄉,為何不把握機會報警。何官認為事主的供詞「未至於講大話」,但不肯定她有否披露全部事實,最終裁定被告脫罪。勞工署向被告發出的24張傳票,指她由2010年7月至2012年7月間,無向事主支付每月3,580元薪金,涉款共85,920元。區及戴去年因襲擊事主受審,分別被判監五年半及三年三個月。
案件編號:STS3036-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