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在西灣河街頭遇襲案,兩名被控蓄意傷人及盜竊的疑兇昨再出席提堂,控方表示本案將轉介高院審理,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屆時會進行初級偵訊。裁判官批准申請,兩名疑兇續還押監房候訊。
兩被告無申請保釋
同是37歲並報稱水喉工人的首被告葉劍華及次被告黃志華,昨晨由囚車押解到法庭。兩人應訊時表現略有不同,葉表現專注,細心留意主控官及裁判官的說話;黃相對顯得較輕鬆,面帶微笑,不斷望向公眾席,似尋找親友。辯方指兩人無保釋申請。
兩被告暫毋須答辯,控罪指他們今年2月26日,在西灣河鯉景灣太康街的泊車咪錶位,意圖非法及惡意使劉進圖身體受嚴重傷害。兩人亦被控於遇襲事件前兩周即2月12至13日,在粉嶺聯興街偷取一輛電單車。
資料顯示案件今年3月首次提訊時,兩名被告在庭上投訴指他們是在不自願的情況下,被警員威逼毆打錄取警誡供詞。警方曾透露,由於劉進圖被人從後襲擊,加上兇徒當時戴着頭盔,故劉不用出席認人手續。然而,其他證人亦不能在證人手續認出兩名被告。
據劉進圖在《明報》撰寫的文章透露,他現入住麥理浩復康院接受康復治療,包括練習用雙枴走路及上落樓梯等,未來兩三個月內或要再做腿部手術。
案件編號:ESCC106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