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人優先」成員涉嫌手持港英旗擅闖解放軍營案,昨展開聆訊。負責驅趕被告的解放軍上等兵供稱,他曾阻止被告闖入不果,因聽不懂廣東話,不知被告在叫喊甚麼,當時被告手持一張「藍色,有其他顏色圖案,但記不起有甚麼圖案」的旗幟。至於為何他在出錯的警方供詞上簽署確認,他承認因看不懂繁體字的書面供詞而馬虎了事,並認為內地人對確認證供的理解方式有別。
記者:蔡曉楓
解放軍上等兵宋恒(21歲)昨身穿筆挺西裝到庭,作供時全程挺直腰板,表現淡定。高中畢業的宋稱於去年4月被派來港,在中環軍營擔任警戒工作。
宋稱去年12月26日5時許,他在大閘手持自動步槍站崗,大閘部份打開讓車輛駛出,被告招顯聰(29歲)走入大閘,他上前警告,大叫「站住,這裏是軍事禁區」,並用手勢示意阻止他,但被告未有理會。被告當時手持一張藍色、有其他顏色圖案的旗幟闖入軍營,大叫口號,但他聽不懂廣東話,不知他說甚麼,只聽懂「香港部隊」四個字,跟着有兩男一女步入軍營。
宋恒遂與另一名解放軍將被告推出大閘,三名男女亦跟着離開。四人在閘外飲食及拍照,逗留一會才離開。而宋在庭上看罷軍營的閉路電視片段後,即時更正尾隨三名男女步入軍營的次序。
辯方盤問宋時指,宋向警方錄取的供詞表示搞不清闖入人數是三或四個,但在庭上則確定是四人,宋指因案發時太混亂,加上數日後才錄取口供,記憶或有誤。
指記錯開閘讓車駛入
辯方續指,宋在第一份警方書面供詞表示,大閘打開是讓車輛駛入,第二份供詞卻改為因宋「記錯」,其實是讓車輛駛出。辯方指宋身為軍人,竟在有誤的供詞簽署確認其真確性,宋解釋,因不太懂第一份供詞上的繁體字,沒有認真檢視,其後又指因內地人對確認證供理解方式不同。控方準備呈上警方自行從《蘋果日報》網站下載,一段拍下案發過程的影片作證據,但遭辯方反對。辯方質疑該段影片來源的真確性,裁判官稍後就此裁決,以決定是否接納為呈堂證供。
被告否認一項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控方指招叫喊「停建軍用碼頭」、「解放軍撤出香港」及「Hong Kong is my country(香港是我的國土)」的口號。同案三被告日前已認罪。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ESCC39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