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日前,在巴士上看到一個廣告,歌手巫啟賢對着鏡頭講話。初時不為意,但留心一聽,卻發現他的說話有點奇怪。
他說,家裏有兩個女兒。「大女過多幾年佢就會拍拖,我成日對佢講:女呀女,你將來一定要搵個好似你老竇咁man嘅男人、要搵一個(好似爸爸)咁愛你媽媽嘅男人結婚。」又跟小女兒說:「大個咗之後,一定要好似你媽媽咁,咁有氣質、咁溫柔、咁女人。」最後說:「我希望可以用呢個正確嘅價值觀,去帶領我嘅女。希望將來佢哋長大之後,成為真正嘅媽媽,有真正嘅老公,然後有真正嘅家庭。」
驟耳聽來,這些說話好像一般爸爸對女兒的期望:有好老公,有幸福的家庭。但仔細一想,這位爸爸的期望倒十分「具體」,女兒的丈夫要是「很man的男人」,又希望女兒要像媽媽那樣「咁女人」。
還有,為甚麼這些是「正確的價值觀」?那甚麼是「錯誤的價值觀」?甚麼是「真正的媽媽」、「真正的老公」和「真正的家庭」?為甚麼不是希望女兒長大後成為「慈愛的媽媽」、有「愛你的伴侶」,然後有「幸福的家庭」?
原來,這廣告是宣傳前天的「愛爸媽.愛我家」活動。據大會稱,前日有逾三萬人參加了集會。主辦這活動的「維護家庭基金」,註冊地址是明光社,被質疑是反同志團體為「洗底」而重新包裝成立的。但負責人否認與反同有關。不過,香港浸信會等教會的動員文宣,卻一再強調要藉活動「維護一男一女、一夫一妻婚姻關係」、「不要被同性戀運動有機可乘」。
作為教徒的巫啟賢與王祖藍等藝人,前日也有參加活動。他們的宗教信仰,以至對教養子女的看法,當然應受尊重。但父母愛子女,是體現在希望他們幸福、快樂、正直、善良,而不在於他們將來選擇的伴侶,是男是女還是跨性別人士。若巫啟賢的女兒將來的丈夫不是「好man嘅男人」,或者她們長大後不是「好女人」,難道他會減少對女兒的愛嗎?
王敏德和馬詩慧的女兒王曼喜出櫃之後,王敏德說:「我不會歧視黑人、白人、女同志、中國人或意大利人,我無所謂,人是人,是不是?我覺得女兒很勇敢,做得很好,為甚麼要隱藏自己?」陪女兒出席同志活動的馬詩慧更說,為女兒自豪,與女兒的關係更勝從前;女兒選擇坦白,讓她自覺是成功母親。王曼喜在剛過去的母親節,寫了張字條給媽媽,形容媽媽像星星一樣,帶領着他們在人生的路上走下去。
在他們身上,我一樣看到「愛爸媽」、「愛我家」呀。
陳沛敏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