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從海關收到一宗於2014年1月至2月期間,定罪的售賣偽冒藥物案件資料,涉案店舖是天水圍嘉湖銀座的仁心中西藥房,事緣該藥房涉售賣使用偽造商標的黃道益活絡油(圖)。該公司最終被罰款8,000元,公司董事被判60小時社會服務令。該會提醒,出售或供應附有偽造商標或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市民如對藥物真偽有懷疑,可電海關熱線2545 6182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