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形相差太遠不宜捐肝

體形相差太遠不宜捐肝

【本報訊】肝臟體積與身形成正比,港大外科學系系主任盧寵茂解釋,解剖學上人肝可分為左、右兩邊,捐贈活肝予成年人,一般要捐出佔全肝三分之二的右肝,即所謂的「捐盡」;成人捐給小孩,就可選擇只佔全肝三分之一的左肝,或利用特別技術捐贈體積更細的肝左外側葉。但無論如何,醫護人員着重是捐贈者的健康,如與受捐者體形相差太遠,捐贈者便不宜捐肝。

滿18歲才可捐活肝

港大外科學系名譽臨床副教授夏威稱,捐肝者手術後必須餘下至少三分之一的肝臟,以應付術後首數周身體所需的肝功能,以防肝衰竭,肝功能一般可在手術後兩至三周恢復正常。由於肝臟是可以重生的器官,捐贈者肝臟可於半年至一年時間,體積回復至原有的80%至90%。受捐者接受移植後,獲捐贈的肝臟必須有其原有肝臟的40%至50%,才算「合格」,否則會出現「小肝綜合症」,較難復原。
現時本港換肝手術集中於瑪麗醫院進行,用作移植的肝臟可分為由逝世人士捐出的屍肝,或由健康人士捐出的活肝。按紀錄,本港最年輕屍肝捐贈者為一名2歲幼童;法例則規定18歲以上人士才可捐出活肝;盧寵茂印象中,有個案剛滿18歲便捐肝予家人。夏威補充,規定18歲以上才能捐贈活肝,是因捐肝手術存在風險,相信成年人能清楚了解當中風險,作最適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