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書面申請放棄 綠卡仍生效馬英九被揭要向美納稅

沒書面申請放棄 綠卡仍生效
馬英九被揭要向美納稅

台灣總統要向美國政府繳納所得稅,這個國際玩笑開大了﹗今年7月1日起,美國稅局(IRS)依「外國賬戶稅收遵從法」(FATCA)俗稱「肥咖條款」,向全球海外美籍及有綠卡人士追稅。台《壹週刊》以馬英九的資料向IRS北京及巴黎辦事處網站查詢,獲知馬持有的綠卡並未失效,應向美國每年繳稅50萬新台幣(下同,約港幣12.9萬元)。

新一期台《壹週刊》昨出版,引述IRS北京辦事處的回函稱:「馬英九的綠卡狀態符合肥咖條款需報稅,並提交外國賬戶供查證。」回函強調:「只要持有美國綠卡,即使到期也不意味不再是須納稅的美國住民。」即使馬現在想放棄綠卡,也必須繳「棄籍稅」。依美國規定,馬年薪約600萬元(約154萬港元),每年須繳約50萬元所得稅。

馬英九曾公開護照澄清,無美國公民身份。台灣《蘋果日報》

稱已自動失效

馬英九2008年雖曾稱,綠卡在1980年代後期不再使用,卻未拿出相關文件證明。按IRS稱,綠卡失效有三原則,包括「以書面形式向美國移民局宣告自願放棄」、「移民身份被美國移民局行政處分終止」、「移民身份被美國聯邦法院司法判決終止」。
曾揭發馬英九有綠卡的行政院前院長謝長廷,轟馬「政治信用與誠信破產,讓台灣人民委屈了」,並認為馬已不適合領導台灣。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回應,馬2008年競選總統時,已清楚說明在美求學工作時所申請的綠卡,早在20多年前就放棄,已自動失效,故絕無可能向美政府報稅。有台灣政壇人士認為,馬估計最多做八年總統,沒想到做到第六年時,美大規模查稅,其綠卡又未以書面形式正式放棄,故被揭發事件。
台灣《蘋果日報》/台灣《壹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