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疑宮外孕 醫生涉太急做手術

婦疑宮外孕 醫生涉太急做手術

【本報訊】醫委會昨日聆訊一名外籍婦產科醫生,他被指在未有提供充份及正確的治療選擇建議下,替早上求診、懷疑為宮外孕的女病人於同日晚上急切進行腹腔鏡切除手術,令病人未有機會考慮清楚是否做手術,被告醫生否認指控,聆訊昨日未完待續。
婦產科醫生羅傑士(Dr Rogers Michael Scott)昨出席聆訊,他被控於2011年5月替懷疑宮外孕女病人進行腹腔鏡手術前,未有提供充份及正確的選擇建議考慮,並欠缺足夠及正確理由進行有關手術,涉嫌專業醫療失德。
女病人潘女士作供時指,2011年5月6日因連續幾天右下腹輕微痛楚,加上月經遲來兩周,因上班方便首次到中區被告醫生的診所求醫。
被告醫生懷疑她可能懷孕,做第一次超聲波檢查時,子宮內沒有發現,初步懷疑可能是宮外孕,進行尿液測試,結果是陰性,要再抽血化驗。
被告醫生當天下午知道驗血結果呈陽性,致電病人指可能是宮外孕,更擔心可能是破裂性宮外孕,建議她當天晚上到明德國際醫院覆診。病人晚上7時與丈夫到醫院,再接受第二次超聲波檢查。

稱有向事主解釋病情

被告醫生其後解釋,因可能是會危及生命、可致內出血的破裂性宮外孕,情況危急,建議當晚11時進行手術。女病人表示,醫生當時沒有提供其他治療建議或先行觀察,若有會考慮清楚,結果當晚接受了手術。
病人同年11月,因擔心第二次宮外孕,向一名姓尹醫生求診,並把早前向被告醫生求診後的醫療報告給尹參考。尹覺得當時毋須即時做手術,認為只是早期宮外孕,質疑被告醫生判斷在水準以下,建議可考慮向醫委會投訴。
控方其後傳召專家證人瑪麗醫院婦產科醫生潘定中作供,根據病人的病歷資料判斷,認為無逼切性做手術,可先觀察。
羅傑士醫生下午作供時指,不同意專家醫生意見,假如病人已懷孕五至六周,超聲波檢查應可看見子宮內嬰兒,但沒有發現,故懷疑是宮外孕。當晚再做超聲波檢查,更發現右邊卵巢有腫瘤,強調有向病人及其丈夫解釋病情及建議做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