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債仔申禁多名債主滋擾

案件速遞:
債仔申禁多名債主滋擾

【本報訊】一名已自行申請破產的紙品廠東主,前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中港兩地的債主及一些公司共19名被告,滋擾或恐嚇他一家,包括不得進入其西貢住所100米範圍,不得走近他本人、其妻子、兒媳、女兒及三名孫兒女50米範圍,不得干擾其工作等,直至法庭另有命令為止。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該名東主的破產申請已定於兩周後在高院審理。
原告林啟新是榕興紙品廠的股東兼董事,被告包括上海商業銀行、東亞銀行、星展銀行、萬嘉寶財務、四家內地公司及11名中港兩地人士,當中10人是內地人,報住地址是惠州市榕興紙廠。
案件編號:HCMP115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