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單親母親為紓解財困,三度將剛足5歲的親生兒子帶到有孌童癖的男網友家中,讓他與兒子肛交,並且協助落迷姦藥。被判監11年的狠母不滿刑期過長,提出上訴。
曾助控方 故獲減刑
上訴庭早前判狠母得直,昨日頒下判詞,斥責她滅絕人性、天理不容,判刑並非明顯過重,但念在她確曾協助控方,並親領警員上門拘捕男網友,故酌情減刑至監禁10年半。
涉案32歲上訴人在2011年4月至2012年7月間,三度帶親兒到網友唐立漢位於深井海韻花園的住所,供唐肛交。上訴庭指出,本案嚴重性不在於男童所受的身心傷害,而是上訴人為了金錢把兒子送羊入虎口,任何文明社會都不可能接受如此邪惡及有違天性的行為。上訴人泯滅良知,干犯無良罪行,法庭必須重判。
惟法庭指上訴人曾向警方提交證人供詞,並帶警員上門拘捕唐。雖然唐最終未被控以性侵犯男童罪名,但搜屋發現他藏有兒童色情物品及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最終判囚9年,可視為上訴人的減刑因素。
案件編號:CACC27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