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手住宅銷售條例實施逾1年,業界指,現時一手住宅銷售監管局(下稱銷監局)與差餉物業估價署對釐定實用面積的準則不同,「印象中有間洋房,兩者對該單位實用面積的釐定,相差達三成。」據悉,該項目位於山頂區。
第一太平戴維斯估值及專業服務董事總經理陳超國指出, 現行法例規定,十項指定設施的面積,不可計入實用面積,例如冷氣機房。一些單位設施,例如濾水機房,並不屬這十項指定設施,就容許計入實用面積內,然而,差估署則不把濾水機房計入實用面積,「有時個濾水機房好幾百呎,兩者差異就係呢一度。」
他續稱,發展商賣樓當然遵從一手條例,而差估署量度單位面積是用作差餉用途,嚴格而言,無礙發展商賣樓。但當一手樓變二手樓後,實用面積出現差異,令市場訊息混亂,建議銷監局與差估署研究統一對實用面積的定義。
銷監局表示,一手條例下,界定何謂住宅物業的樓面面積時,是以圍封該物業的所有圍封牆的外部開始量度。
而長實(001)的荃灣環宇海灣,發展商指將於本周內上載樓書及開放示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