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人行前副行長、現任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聯席院長吳曉靈認為,中國影子銀行在監管上雖有進展,惟相關金額已超過國內生產總值(GDP)40%,令監管部門及金融界均對其風險擔憂,故她認為,影子銀行監管上需加強法律管制。
吳曉靈於公佈《中國金融政策報告2014》時表示,雖政府及金融監管部門有不少監管政策,且呈現出不斷規範,透明度亦有所增加,惟影子銀行有四大問題,包括法律關係模糊,市場運作混亂,剛性兌付嚴重及缺乏有效監管。她續稱,影子銀行最大缺憾為沒有民事法律關係,令風險責任不清。
吳曉靈認為,有必要明確規範影子銀行的發展、產品功能性質、法律性質、收益和風險的責任等。她又稱,如果令市場清楚明白法律關係,有助教育投資者非銀行金融機構(影子銀行)的融資特點,為投資者自己承擔風險,而不是由中介機構(銀行)來承擔風險。中國社科院早前發表報告,指內地影子銀行去年底止規模達5.16萬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