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無門 賣樓支付律師費

求助無門 賣樓支付律師費

【本報訊】張崇德及劉美娟為尋找天藍之死的真相,要賣樓支付律師費。張崇德不願透露九年來花了多少律師費,「總之我哋係有代價嘅」。過程中曾向多方求助不得要領,令他們徬徨無助,「原來係無路可行,冇門可以去敲」。

循民事訴訟獲更多資料

張氏夫婦不想自恃是藝人,利用知名度,隨便開記者會數落醫生和醫院,於是一直沉住氣,要求開死因庭調查、向立法會議員求助;家人又寫信到醫委會投訴,但不是被拒絕,便是被指資料不足,只換來一聲「不幸」。
張崇德說,不明白為何在香港遇到醫療事故會求助無門,「我哋只係想用正路處理呢件事,但原來係無路可行,冇門可以去敲」。
天藍逝世後約兩個月,於朋友的婚宴上被記者追問兒子情況,事件曝光。一名律師朋友提議他們循民事訴訟,搜集更多有關天藍出生的資料和醫療報告。訴訟展開一年多,雙方庭外和解,張氏夫婦獲得賠償,但無公開賠償額。
劉美娟說,不少人質疑他們只為錢,「好多人唔明,覺得我用民事呢個方法好奇怪,但唔到最後一日,我都唔想解釋」。
張氏夫婦後來將透過民事訴訟得到的資料,轉交醫委會,等了又等,追問再追問,醫委會終展開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