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洲一酒吧股東「講義氣」參與斬人,偕數名男子化身蒙面刀手,襲擊在島上卡拉OK開生日會的九名男女。股東施襲時反被人按壓地上扯脫口罩,露出真面目,終由同伴救走。事後他卻發現自己受傷,竟選擇報警求助,被送往長洲醫院,結果遭正等候診治的受襲者認出,當場被捕。他昨日被判囚四年八個月。
記者:李啓發

被告陳力新(30歲)在區域法院承認四項蓄意傷人罪後,透過辯方律師求情指自己犯案出於「講義氣」,不太清楚施襲原因,因斬人時並不算積極,才被人制服。被告明白案情嚴重,可幸被他所傷的三男一女(17至19歲)均沒永久損傷。
反被制服要同黨救走
法官鮑理賢斥責被告有預謀下在公眾地方斬人,令九名年輕事主(約17歲至20歲)留下恐怖經歷,此等作為不為文明社會所容許,就他承認的控罪,以區域法院最高的七年監禁作量刑起點,由於被告認罪,可以獲得減刑。
去年6月4日晚上,九名事主在長洲彗星廊卡拉OK替其中一名女事主慶祝生日。至6月5日凌晨,包括被告在內的三名男子突然出現在卡拉OK後門,三人均戴上口罩及賊仔帽,並手持牛肉刀。三人衝入店內襲擊事主,另有四至六名男子持鐵通及牛肉刀,由正門入店參與襲擊。
暴徒施襲期間,女事主聽到有人從後大叫,她轉身時頭部遭人以硬物打傷;有男事主則伸手抵擋襲擊,卻被連砍兩至三刀;亦有男事主為保護女事主,遭人以鐵通扑頭。混亂間,兩名男事主將被告按壓地上,脫下他的賊仔帽和口罩。被告砍傷二人後,由同伴救走。
九名事主後來被送往長洲醫院,其中四人等待診治時發現被告亦在醫院,通知警方拘捕被告。女事主右臂及頭部受傷,包括前額有一條六厘米長傷口,縫針後即日出院;三名男事主的手臂和膝蓋等處亦受傷,全部即日出院。
案件編號:DCCC10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