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申訴專員劉燕卿昨日宣佈主動調查政府對村屋消防安全措施的規管。現時地政總署批建村屋時會要求闢設緊急車輛通道或安裝消防設施,有市民向地政總署及消防處投訴通道受阻,不滿部門回應稱涉私人土地無權執法;又有業主取得滿意紙後,把消防設備拆除。申訴專員公署邀請公眾6月9日前提供相關意見和資料。
4月履新時表明會多做主動調查的劉燕卿,昨日宣佈主動調查村屋消防安全措施的規管情況。
現時地政總署審批建屋申請時會根據行政指引要求闢設緊急消防通道,如不可行,便需要在屋內裝消防設備,如自動灑水系統及消防喉轆等。
公署表示,接獲市民投訴,指緊急車輛通道被阻塞,而當向地政總署或消防處投訴時,獲告知涉私人土地上,無權執法。公署又留意到,有村屋業主在取得滿意紙後,便把消防設備拆除。
消防處拒評論事件
由於消防安全措施關係居民性命安全,故展開主動調查,以探究制度是否不足及提出改善建議。
發言人補充,完成建屋後,地政總署仍須確保業主符合有關行政指引;而應用指引時,署方會徵詢消防處意見。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該署會全力配合及協助公署調查。而消防處發言人則表示,該處未知悉調查細節,不宜評論,會全力配合。
《申訴專員條例》賦予專員權力,若認為有人可能因政府部門或公營機構行政失當而受到不公平對待,可在沒有接獲投訴的情況下主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