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讀了錢志健先生的「十訴求」,很認同其中1、4、8條訴求,指出港人應捍衞的最寶貴的制度與文化──堅持一國兩制、拒絕干政,保護香港的真正價值,即「世界上最自由的市場」這一奇蹟。
港英政府做對了甚麼?
上世紀六十年代,香港經濟出現了持續二十幾年的高速發展,而同一時期,宗主國英國的經濟卻走了下坡路。港英政府必然做對了一些事,而宗主國卻沒有做。
很多人解釋,這是得益於港英政府大量的基礎建設投入和得天獨厚的港口優勢,使香港成為連結內地與外界的樞紐。如果是因為優越的地理位置,那深圳和上海呢?深圳有着與香港相同的地理優勢,上海的港口位置則更勝一籌;而港英政府的基礎設施建設中,相當大部份由私人建設。
港英政府做對的是,建立和保護了自由市場制度。自由市場中,交易以自願互利為原則,但由於存在資訊不對稱,欺騙行為難免。但只要價格準則在私有產權的良好保護下得以成立,每個市場參與者必會以收益最大化處世,幾番較量後,騙人者被淘汰,個人的利益受到了保護。英國經濟卻大幅下滑,正是因為英政府大搞福利經濟,破壞了自由市場的運行。
除了實行資本主義法律體系保護私有產權外,還有經常被忽略的一點,即港英政府在財政上完全獨立,英女皇賜予港英政府任何形式上的經濟補貼。同時,為發展自由港,香港實行「低稅收、低利率」,政府每年的財政收入相當有限。此外,港英政府還要做到英國要求的「財政預算盈餘」,這使得港英政府必須是一個小政府(無論主動還是被動)。因此,港英政府嚴格控制甚至削減政府支出,以減少財政赤字,達到收支平衡。而港英政府為基礎設施做的貢獻,其實是引領作用,具體項目大部份仍是市場承擔。
中港政府做錯了甚麼?
回歸後,香港經濟表現不盡人意,港人不滿之情日增,中港政府做錯了甚麼?答案在對比中得出──中港政府對香港有「維護與支持」的傾向。
回歸當日,中央政府移交淨值達1,971億港元的土地基金至特區政府;1998年金融危機中,正是這筆儲備使香港平安度過。之後十幾年裏,為「維護香港的利益,保障香港人的就業和收入」,「凡是對香港有利的事情,(中央)是一定要做的,那麼可能造成負面的,中央一定是不做的」……這一切,特區政府和香港人都接受了。任何所得都必須付出代價,香港「接受維護」,就要預想到,某一天中央政府在政治上或其他方面,會要讓港人妥協。或明或暗,香港的「全世界最自由的市場」越來越名實不副了。
民主制度不等於民本、民生
因此,我強調「堅持一國兩制、拒絕干政,保護香港真正價值所在」是香港的真訴求。形勢發展到這個關口,尋求民主制度,普選特首是個非常有誘惑力的出路。但是,民主制度並不是香港的救星,民主制度有非常邪惡的一面。
首先,民主制度不能保護自由市場的生存前提──良好的產權保護體制。理論上,民主制度也可達到帕累托最優,條件是所有人參與投票,並在所有表決事項上全票通過。但是,即使是最忠誠的民主人士都必須承認,這在現實中是不可能達到的。
那民主是不是「最不壞的制度」呢?民主的本質是投票制,有「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兩個難題。所有人參加選舉投票決定每一件事是不可能的,這已經由「阿羅不可能定理」作出了論證。在歷史上一些特殊時期(如法國大革命),直接民主造成了無數不該有的殺戮。哲學家蘇格拉底就是被一人一票送上絞刑架的,以至於盧梭等思想家是直接民主的堅決反對者。
是不是間接民主、成立民眾代表議會,就會實現良好的民主制呢?間接民主的含義是「少數服從多數」。在產權沒有界定清楚之前推行民主,參加投票的人必然會利用其權力想辦法侵佔他人財產(不要指望投票者公正無私),議會代表必然會為了自己而非全體的利益而投票。發展下去,利益團體必然產生,利用選票作為政治資源,阻止對社會有利、對其自身不利的變化(非關稅壁壘等皆來源於此)。因為既得利益者的存在,民主社會基本不可能推進重大的科技改革。更可怕的是,這種「多數人侵犯少數人利益」的民主投票,最終會侵犯所有人的利益,因為每個人都難免在某方面成為少數派。
其次,民主不等於自由。長久以來,許多人被羅曼羅蘭這句「自由!自由!不自由毋寧死!」深深打動,卻選擇性地忽略羅蘭晚年的「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自由的含義從來都是多樣的,並與道德觀和價值觀深深糾纏在一起,無法進行事實驗證,被利用是無可避免的。若以科學方法定義自由,即指向「產權權力」如何界定—面對選擇時,我能夠以多少代價來換取想要得到的(不同制度下代價是不同的,可以認為代價越小越自由)。自由得到最充份體現的地方只有自由市場。而自由市場不是從民主政府產生的,也不是專制政府創造出來的,而是在權力看不到的地方發展出來的。
香港的真訴求
香港的出路,不在於管,而在於放,在於以「公司法」治港。
的確,自由市場有着貧富差距問題,但貧富差距並不是自由市場的必然結果。相反,市場所受干擾越少,越不傾向於出現普遍性的貧富差距。因為在沒有政策干擾的自由市場中,資源的邊際產量遞減和要素按最高回報分配兩條鐵律將發揮威力,效率實質就是最大的公平。收入不均當然存在,我相信人人都承認社會上收入不均是必須接受的事實,但是普遍性的貧富差距不是自由市場的結果。
要幫助社會上的窮人,政府要做的不是假裝「聽取民意」大搞再分配,而是發展慈善,確保捐款有效到達低收入階層手中。
香港的經濟不容樂觀是事實,但挽救香港使其重現昔日輝煌的辦法,不在於外力,不在於走所謂的民主自由之路,不在於制訂所謂「長遠人口政策」,更不在於採取政策以保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如果港人的擔憂來自於內地政治對自由市場的破壞,就要站起來堅決反對,訴求即為「不要管」,而非「換個方法管」。但是,若港人的擔憂來自於內地經濟發展的威脅,那麼港人敢不敢,把威脅看作挑戰?威脅的含義也是競爭,你可知,競爭是保護一個行業價值的基礎。沒有競爭,代表產品沒有市場,沒有人需要,價值從何而來?拒絕競爭即是支持壟斷,此時「香港人」就是個特權,結果是無法以最低成本提供產品,最終受害的是所有人。
綜上,我切切懇請當權者與民眾清醒:香港的出路在於放,在於以「公司法」治港,保證香港的開放和自由市場,維護私有產權及穩定的市場環境,「堅持一國兩制、拒絕干政」。
在這個決定香港命運的十字路口,當權者請不要繼續為一己之私,提出「換種形式管」的政見。我深深明白這不符合人性,並尊重所有人爭取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行為,因為這是社會發展的基石。但是請不要忘記,這些行為是短視的──今日可能讓某些管制得逞,維護了一部份人的眼前利益;但長遠來看,管制下香港的經濟競爭力不再,小部份爭取利益的基礎也就越來越薄,大家都沒有好處。所以,堅持香港的自由市場和良好的產權保護制度,是所有人長期來看得益的唯一方法。
鄭林子
香港大學建築系博士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