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專題 :共享經濟網絡世代大商機

財經專題 :共享經濟
網絡世代大商機

【本報訊】網絡打破資訊隔膜,貫通全世界,令人們得以物盡其用,連閒置的資源亦可出租釋放「剩餘價值」,推動「共享經濟」(Share Economy)產業發展。當中新貴首選短期租屋網Airbnb,最新估值達100億美元,三名創辦人晉身億萬富豪行列,與facebook(fb)創辦人朱克伯格排排坐,成全球新晉富豪。
在網上除了分享自拍照,也可分享用不着的資源,大至房屋、汽車,小至衣服、廚具,也可與人分享共用,而且可賺錢。這種「共享經濟」(Share Economy)的概念促使多個網站及App應運而生。
其中,成立於2008年的Airbnb,核心業務是房屋短租服務中介人,協助屋主將空餘房間或者整間房屋出租給旅客。該公司在全球3.4萬個城市營運、有逾60萬個空間可供出租,租客總數逾1,100萬人。服務賣點是房主能獲得比長租更好的回報,租客則可以低於酒店的價格享受更好的服務,相得益彰。
連股神畢菲特也有留意該網站。股神旗下的巴郡每年5月都會在奧馬哈開股東大會,令當地酒店價錢上升,他早前表示,為免股東捱貴租,已經聯絡Airbnb,希望該公司拓展在奧馬哈的業務,讓股東平價租住處。

租屋網Airbnb估值780億

《華爾街日報》日前引述消息指,私募基金TPG落實連同投資公司Dragoneer Investment Group、互惠基金T. Rowe Price Group及創投基金Sequoia Capital,向成立6年的Airbnb投資逾4.5億美元,網站估值高達100億美元(約780億港元),成為全球最貴創業公司之一。
注資完成後,3名創辦人將分別持有15%的公司股份,以估值100億美元計,即每人持有約15億美元的公司股份,齊齊晉身年輕億萬富豪行列,其中30歲的Nathan Blecharczyk更成為全球第四年輕的億萬富豪,與fb的朱克伯格排排坐。
事實上,近年有很多科技創業公司獲基金注資或被大型企業收購,如早前fb便以190億美元收購WhatsApp。不過Airbnb不是「另一間科網Startup」這麼簡單,它代表共享經濟概念已開始受注目。
所謂共享經濟,是個別人士將閒置資源出租,概念最早出現於上世紀70年代尾段,有美國學者提出合作消費,即多人共同消費,可惜礙於資訊和地域限制,一直未能發揚光大。
但隨着網絡時代興起,資訊更加流通,交易成本減低;加上金融海嘯後人們的消費心態有所改變,一方面是經濟環境差不能負擔太多物質,另一方面也是對擁有物質的慾望減少,促使共享經濟概念及相關業務急促發展。
《福布斯》估計,去年全年共享經濟收益按年增加25%,至35億美元;另有個別學者更估計整體市場規模達260億美元,未來數年可能增至1,100億美元。

Airbnb名稱由來

【話你知】
Airbnb兩位聯合創辦人Brian Chesky和Joe Gebbia於2007年尾搬到三藩市,一次出席一個會議時,構思了氣墊床(Airbed)加早餐(Breakfast)服務的理念,創辦初期,只為未能租到酒店的行業會議參加者,提供短期租房及早餐服務。
由於兩人未能負擔三藩市居所的房租,便騰出客廳提供氣墊床和早餐服務幫補生計,客廳的氣墊床加早餐,便成為Airbnb名稱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