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 恐嚇機場職員 滬女還柙

案件速遞: 
恐嚇機場職員 滬女還柙

【本報訊】居於上海的內地女子因簽證問題,未能在本港機場購買前往越南的機票,向機場管理局職員投訴期間,揚言一定要登機,否則會報警稱飛機上有炸彈,甚至整個香港機場也有炸彈,令所有航機也無法起飛。她事後經精神科醫生評估,認為適合接受醫院令。裁判官昨將她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至本月19日等候兩份最新精神報告才判刑。
被告居之榮(31歲)報稱任職財務總監助理,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但同意案情。案發於今年3月15日,被告在香港機場因無簽證未能購買往越南的機票。她先跟登機櫃位職員爭執,再前往機管局顧客服務櫃枱向當值女營運主任投訴,其間出言恐嚇。
案件編號:TWCC79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