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屬頂證 指同事排隊畀錢 管工涉逼燒焊工「回水」

下屬頂證 指同事排隊畀錢 
管工涉逼燒焊工「回水」

【本報訊】啟德發展計劃挖掘工程承辦商的地盤管工及燒焊工頭,涉嫌招攬燒焊工入職時,要求他們將每日的加班工資「回水」,以換取繼續工作機會。廉署接獲投訴後,控告管工及工頭共11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以「金手指」身份出庭作供的燒焊工指,若不將加班費「回水」恐會被「炒魷魚」,並曾見有多名工人排隊「回水」。記者:陳浩義

首被告王良棟(56歲)為地盤管工,否認10項收受利益罪,次被告余鴻彬(60歲)任燒焊工頭,否認一項收受利益罪。兩人案發時均受僱於義合工程有限公司,義合工程為啟德發展計劃挖掘工程的承辦商,案發於2011年至2012年期間,共涉及12名工人,賄款合共5.6萬元。

「醒目啲下次唔使人提」

義合工程最初僱用燒焊工的合約為日薪970元,上班時間早上8時至下午5時,若加班至下午6時,時薪為158元。早前已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的燒焊工袁國新(43歲),昨以控方證人出庭作供指,他於2011年11月入職時,已有人向他說明要將158元的加班費「回水」給管工,指這是該地盤的行規,他先後共「回水」五次,合共逾9,000元。
袁續供,他於2011年11月7日首次出糧時,看見有多名工人在由貨櫃改裝成的辦公室排隊「回水」,他見人多沒有即時跟隊。翌日,有工友向他暗示「阿棟」即首被告王良棟指其工作手腳慢,並有意解僱他。
他為了養家,心想「唔畀會被炒魷魚」,惟有妥協往敲門「回水」。他將錢放在王的枱面,王找續給他,並說:「新仔醒目啲,下次唔使人提!」

公司地盤貼通告禁止

第五次「回水」兩日後,2012年1月9日有高層職員到地盤張貼通告,指有人以私權謀利,着工人不要再「回水」,否則報警處理。義合後來將燒焊工的僱用合約,修訂為日薪1,128元,上班時間為早上8時至下午6時。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2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