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噚日出嚟交代該會嘅政改意見書,半小時記招由會長林新強全程負責回答提問,傳媒好關注律師會點睇公民推薦、公民提名合唔合符《基本法》。林回應中文問問題時都有解釋,佢認為公民提名違法,跟住有英文電台嘅記者追問佢對公民推薦嘅睇法時,佢一句唔想評論就帶過。
八方原本以為佢唔想講咁多公民推薦啫,點知記者會尾聲輪到另一個英文台嘅記者提問,人哋只係要求佢簡單講吓律師會建議,諗住攞個英文sound bite,點知佢惜英文字如金,叫嗰個記者自行將佢之前嘅中文發言繙譯番做英文喎。八方好奇怪,律師會交畀政府份意見書都係英文版本,點解林會長咁抗拒講英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