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完成青年足球領袖課程,都有一個機會去反思,然後調整,再重新出發。畢竟當個教練實在博大精深,但當中最基本、最簡單的其實很重要。例如學習了A級班的戰術訓練,但卻忽視了練習本身的安全性及器材的運用,那不僅是事倍功半,更可能令球員受傷。
從青年足球領袖至A級班,跟同學們畫過了幾幅圖畫,旨在介紹領袖或教練應具備的條件。大致上每次都畫得非常精美,而且把教練描繪成十分正面的聖人,如有熱誠、愛心、正直等等。然而,現實卻反映了人性醜陋的一面。有教練學習球例,是為了找出球例的灰色地帶,從而在比賽中得益;有不少人了解賽制,是為了走線或捷徑。近日更聽聞有教練於低歲數組別控制賽果,試問幼苗何以成長?實在令人心痛。此等行為跟公務員知法犯法有何分別?
世上很多東西都是知易行難,但領袖或教練應該要嚴於律己。教練班學習過的乃終生受用,取得證書不代表可拋諸腦後。知法守紀,還是知法犯法,直接影響到足運的健康和未來。
陳婉婷
太陽飛馬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