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科技巨擘、蘋果公司與三星電子的美國專利權訴訟戰第二回合結束。美國陪審團前天(周五)裁定,兩間公司的智能產品,都有侵犯對方的專利發明,蘋果獲判的賠償金額雖遠多於三星,惟分析指蘋果今次只屬小勝。
這次訴訟涉及蘋果五項專利權,包括滑動解鎖、文字改錯、搜尋功能等。經過近一個月審訊,法官先裁定三星侵犯一項專利權;陪審團商議三天後,再裁定三星侵犯了另外兩項專利權;為此三星要向蘋果賠償1.196億美元(9.3288億港元)。這金額未及蘋果提出的20億美元(156億港元)賠償的10%。

Galaxy SIII禁售令待判
陪審團亦認同三星提出的反控訴有根據,認為蘋果產品侵犯了三星一項專利權,下令蘋果向三星賠償158,400美元(123.55萬港元)。三星原本提出蘋果侵犯串流影片及儲存影像技術專利,索償600萬美元(4,680萬港元)。
不過訴訟仍有小尾巴,陪審團明天還要就三星手機使用蘋果專利繳付版權費作裁決,預計蘋果會獲賠償,但金額不大。而法官亦會就蘋果要求禁售三星Galaxy SIII等幾款手機,作出裁決;分析認為法官頒令的機會相當小。
三星以訴訟未完為由,拒絕對裁決置評,而蘋果則發聲明回應,指裁決確認「三星蓄意盜用我們的構思、抄襲我們的產品」。
蘋果和三星過去三年來在全球多國爭訟不休,前年在美國首次對簿公堂,蘋果大勝,三星被判要賠款約9.3億美元(72.54億港元)。但這一回對決,分析指蘋果只是小勝,因賠款額估計僅夠訴訟費用,反而「感覺上三星獲防衞勝利」,亦可說是Google的勝利,事關三星答辯方向是強調手機功能來自Google開發的Android操作系統。
法新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