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前司警石岐嘟(圖)捲入年多前一名友人買兇殺妻案,昨午在初級法院審結,法官指案中存在疑點,故改控嚴重傷人未遂罪,石岐嘟住所內發現火藥和武器,量刑最重,判他入獄四年九個月,其餘三名被告判四年多。
四人原被控殺人未遂
四名被告為林平智(63歲,叠碼)、綽號石岐嘟的陳月波(67歲,活躍賭場人士)、馮添和(48歲,無業)及周杰(42歲,內地人,洗碼)。四人同被控一項殺人未遂罪,石岐嘟再被控一項收容罪及持有禁用武器罪。案中險被襲的事主為林的妻子蔡婦。
案件在昨午初級法院宣判,法官指出,疑犯在手機通話中提到「師傅裝修間屋」等內容,但存在部份疑點;周以尖錐襲擊蔡婦時及時被司警阻止,法官認為未能夠預測到周將會以何種力度及次數來襲擊,故將殺人未遂罪改成嚴重傷人未遂罪。
石岐嘟被控一項收容罪,判證據不足;法官指探員在石岐嘟住所內除發現有紀念及收藏價值的刀及生活必需的菜刀外,亦發現火藥、噴霧器、指環及包有紗布的利刀,故禁用武器罪成立。
法官稱,四人計劃周詳,事態嚴重。最後法官宣判,林、馮被判四年三個月,石岐嘟合併兩罪判最重,入獄四年九個月,而周涉非法入境,故判囚四年半。案件起因是林不堪妻子提離婚,由石岐嘟策劃暗殺,安排姓馮手下聘請姓周內地殺手企圖擊殺蔡婦,事件遭司警監控,前年11月及時制止及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