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亞視社論節目《ATV焦點》在國民教育爭議中屢次發表偏頗言論,激發社會強烈反彈,令通訊事務管理局研究修例。局方昨日批准修訂電視及電台節目守則,今年7月1日生效。日後社論形式節目會視為個人意見節目一種,須遵守個人意見節目的基本規定,即準確、公平、提供適當機會以便回應等要求。
未來持牌機構的「服務提供者」,即董事、主要人員和主要表決控權人在節目發表意見時,會被視為持牌機構意見,在節目開始前須清楚表明,在節目內發表的意見屬於或包括服務提供者的意見,但無硬性規定宣佈的字眼或表達形式。鑑於現時部份節目混合各類內容,通訊局為一致起見,凡有包含個人意見內容的真實題材節目環節,同樣受個人意見節目條文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