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襲擊案】
【本報訊】《香港晨報》高層遇襲案,警方日前拘捕一名涉嫌施襲青年,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辯方投訴警方押解青年到庭時,無故在法院外停車七分鐘,又未有提供頭套給他,令其容貌遭傳媒拍下,或影響認人手續。裁判官回應警方處事手法,不屬法庭管轄範圍。
報稱廚師的被告鍾偉聰(22歲,圖)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到嚴重傷害罪,控罪指今年3月19日,他在尖沙嘴香港科學館對開,襲擊利姓女事主。他暫時毋須答辯。
控方指事主為《香港晨報》董事,當日與七名同事前往尖沙嘴辦公室附近酒樓用膳,途中三名戴鴨舌帽、蒙面、手持三呎長鐵通的兇徒上前,襲擊事主十多下,令她腳及面部受傷。事主的一名男同事企圖阻止,亦遭打傷,兇徒其後登上接應車輛逃去。
警方翌日尋回該車,搜獲染血手套,化驗證實血迹屬被告。被告於上月29日落網,警誡下承認施襲,但未有透露詳情。控方稱事件涉及三合會,更有人在逃,反對被告保釋。裁判官終拒讓被告保釋,案件下月27日再訊,讓警方進行認人手續等工作。
案件編號:KCCC157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