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書賊 - 李鐵

偷書賊 - 李鐵

誰偷東西都叫賊,管他大賊小賊,都是兩隻腳三隻手。唯獨偷書賊叫雅賊,只因書屬於高雅的東西,他就一併高雅起來。其實賊到底是賊,偷聖經的難道得改叫書聖?近日去世的魔幻寫實小說家馬奎斯做過雅賊,偷的手法可平常得很,不大魔幻。
那是他念大學的年代,有個教經濟的教授是他老爸的親戚,開了家書店,經常展覽名家的新書,都隨意擺在桌上。學生見沒人盯着,慣了順手牽羊,馬奎斯就負責遮擋掩護他們。有一天他們又在分工合作做這檔雅事之際,馬奎斯冷不提防有人在背後一把狠狠抓住他的肩膊,回頭一望正是那個親戚店主。原來他抓他並非因為他偷書,卻因為他蹺課。這個未來諾貝爾得獎者在班上是出了名的隱形學生,蹺課竟然蹺了個多月。
自那以後,店主總愛在班上和店裏對人說和馬奎斯是親戚,馬奎斯也就再不好意思偷他的書了。有意思的倒是他的同學,居然說偷書屬於"sin"(過失), 決非"crime"(罪行)。魯迅筆下那雅賊孔乙己,人家說他偷書不也是馬上辯解:「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在他口中,簡直連"sin"和"crime"都兩不是了。
我認識某君,私底下大夥兒都管他叫孔乙己(儘管他不知道「茴」字有四種寫法),倒是個神乎其技的雅賊。跟魯迅的孔乙己不同,他從沒失過手,從沒給人打折過腿,更從沒給人表演過他的絕技。旁門左道的伎倆他說不好傳人,我說:「當然當然,祖傳秘技傳男不傳女,更不傳外。」他平生的傑作,是在短短兩天之內,偷掉某書店整套魯迅全集。哪怕店裏牆上掛滿一塊又一塊的防盜鏡,他都獨來獨往,如取如攜,豈止是神偷,簡直是銀幕上隱形俠活生生的真人版。毋須別人掩護,馬奎斯能不拜他為師?
當年他最痛恨的,是灣仔一家樓上書店。老闆將所有顧客全看作雅賊,腳一踏進店裏,就得把包包什麼的都放在門口的架子上。為收嚇唬之功,牆壁上都張貼了好些失手雅賊的悔過書,我記得當中一個名字叫李自成(倒不知道是否明末那個帶領農民起義的李自成輪迴再世)。總之孔乙己咬定這個老闆是奸商,要仗義出頭為全城讀書人懲奸。大夥兒都盼他像大衛高柏飛那般發功,把書店整整一家像帝國大廈那般變走,往後大家都再不用買貴書了。
哪料到孔乙己忽然銷聲匿跡了一段日子。每逢光顧那家書店,我總四顧一下牆壁,看看有沒有新添的悔過書。接着報上報道:大學生偷了學校圖書館千多本書,幸虧那不是孔乙己。然後他突然在飯局亮相,說這陣子去了巴黎度假淘寶。「我最想淘的不是書,是羅浮宮那幅蒙娜麗莎。」
損友甲說:「還以為你金盆洗手了。」「這個絕活用洗手液是洗不掉的,就像麻疹水痘,乖孩子都難免一次。」
損友乙說:「我倒從沒偷過書。」「那麼你準會偷朋友的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