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永義國際前主席官永義串謀勒索案,被告之一證券公司東主吳志強,指事主許智明與兩名下屬報警誣告他挪用股票,前年以私人傳票控告許等三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但刑事檢控專員介入,並以證據不足、沒合理定罪機會為由,終止檢控。吳不服決定,去年申請司法覆核,但不獲受理。
上訴庭昨日指市民向法院提出訴訟,是非常重要的憲法權利,案件有可爭拗之處,加上各被告脫罪,吳的指控不是瑣碎無聊,遂判吳上訴得直,批准吳挑戰刑事檢控專員的決定。
延長石油國際(前稱中聯石化)前主席許智明,聲稱官永義於2009年藉口投資中聯石化損手,串謀黑社會分子勒索他兩億股中聯石化,成功取得一億股,套現7,700萬元。許又稱,「張子強手下」黃展億勒索他三億股,並恐嚇掟他落公海餵鯊魚。
然而,陪審團於今年3月一致裁定全部五名被告罪名不成立,官永義也揚言要反告許智明。
案件編號:CACV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