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曾審陳振聰訟費案 父為名律師

母曾審陳振聰訟費案 父為名律師

【本報訊】跳樓自殺身亡的李蔚恆Ian(23歲),父母都是司法界名人,以色列籍父親李爵銘於85年在港註冊為律師,隨後加入羅拔臣律師事務所執業超過15年,並成為合夥人之一,更是所內破產清盤部的主管。

高院聆案官羅雪梅

父出任以色列商會副主席

2003年李爵銘更出任建築物上訴審裁團主席,亦是香港以色列商會的副主席和司庫。據了解,李爵銘善於處理本地爭議排解案,例如司法管轄權爭議、收回土地、股東和家事爭議等。
另外,李爵銘亦曾參與一些人身傷害及醫療疏忽案件,包括就有關寶血醫院院長余宇楷向麻醉師的索償案中,成功引用「事實不言自明」的原則,解釋病人在手術期間無意識時遭受到橈神經損毀是麻醉師的疏忽。
李蔚恆的母親羅雪梅為區域法院法官,並多次在高等法院出任聆案官,處理涉及名人的案件,包括陳振聰敗訴後被追討訴訟費案件、霍英東爭產案有關霍震宇的簡易判決申請、上市公司寰宇國際主席林小明與前妻趙雪英爭奪房車誰屬案中,審理有關剔除狀書中部份指控的申請,以及審理著名攝影師夏永康就已故巨星張國榮攝影集的版權官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