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的責任 - 高慧然

遊客的責任 - 高慧然

做一個遊客,是有責任的:尊重當地法律、制度及入鄉隨俗的責任。各處鄉村各處例,每個地方的法律、制度不同、文明程度不同、文化習俗不同、生活習慣不同……所以,做一個遊客,出發前第一件事是弄清楚兩地差異,並提醒自己入鄉隨俗。
多年前我去回教徒國家,進入教堂前被要求穿上長袍,並用頭巾遮掩秀髮,雖然我不理解回教徒對女人頭髮的避忌,並且覺得那襲長袍和頭巾的味道很不好聞,還是乖乖套到身上。後來我去新加坡,在機上刨旅遊書,知道在新加坡吃香口膠犯法,馬上在入境前把一大樽香口膠丟進垃圾桶……遊客有責任了解你要去的地方是個怎樣的地方,因為無知而觸犯另一個地方的法律,那麼,遊客仍然會被檢控,那些「文化差異啊」、「國情不同啊」的理由可以去法庭講給法官聽,由法官決定相信與否。
所以,現在的問題很簡單,中國遊客在香港隨地大小便,首先要被檢控,「文化差異」這樣的理由可以作為抗辯原因,等他們上到法庭時講給法官聽。法例就是法例,法例不是一旦有人違反了,就選擇性執法或不執法。在街頭見到有遊客犯法,香港人沒有責任和義務好言解釋法律條文,而應該盡好巿民責任,拿出手機,拍下對方犯法證據,以便把犯法者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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