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小巴乘客要求在禁區下車,遭司機拒絕後,不但踢司機椅背,更無視司機正在駕駛,多次從後揮拳襲擊。他被其他乘客制服時,仍不斷爆粗責罵司機,後來跟司機落車,先口角後動武,兩人同告受傷及被捕。乘客昨日在庭上指自己為人斯文,當日因接獲妻子來電指幼女撞到頭,才想下車,明白行為危及其他乘客安全。
官指案情嚴重
被告陳燦群(33歲)承認襲擊傷人,及在公共小巴內作不守規矩行為等共三罪。辯方指被告在內地受教育至中三,17歲來港,事發時受司機講粗口刺激,已因本案失去保險從業員工作,生活受影響。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因案件發生在交通工具上,但准被告保釋至5月13日判刑,其間索取社會服務令等報告。
案發今年1月21日,被告在油塘登上司機林少安駕駛的小巴。當小巴駛至太子道東時,被告要求下車,但不受理,其後襲擊司機。事後司機臉部擦傷及後頸觸痛;被告的右臉則有瘀傷。有乘客拍下案發經過,片段在網上瘋傳。林早前獲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
案件編號:KCCC5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