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珠山八友」之作

清末民初「珠山八友」之作

【本報訊】根據入稟狀,涉案的五件瓷器均出自清末民初陶瓷藝術名家「珠山八友」之手。其中王大凡作品「粉彩人物瓶」及何許人的「堆藍料寶相花開光粉彩山水題詩六角瓶」,原告同樣以高達186萬港元向被告購入。惟參考涉案拍賣會資料,兩件瓷器的起標價分別只為37萬元及55萬元人民幣,而徐仲南「清影搖風瓷板」,則因當時被告聲稱未及付運,沒有列入拍賣之列。
案中瓷器據稱分別出自清末民初陶瓷藝術名家何許人、王大凡、鄧碧珊、汪野亭及徐仲南,他們與另外數人被稱為「珠山八友」,在清末陶瓷重鎮景德鎮禦窯廠停燒以後,流落民間成為粉彩和瓷板畫高手。
有謂「珠山八友」對用於創作的瓷器均嚴格選擇,必須胎質細膩、造型完美、厚薄均勻;若非如此,幾可斷定為贗品。瓷器專家余濟森拒絕評論本案,但建議購買瓷器藏品必須透過相熟及信得過的商家,「市面上好多真好多假,唔識唔好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