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瀆職警司准離境候上訴

案件速遞:
瀆職警司准離境候上訴

【本報訊】警司黃冠豪在2011年於審批一間火鍋店的酒牌前,多次率同袍到店內大吃大喝,獲取4,500元飲食折扣和價值千元的威士忌,去年瀆職罪成判囚一年。黃冠豪指原審代表大狀嚴重失職,雖然原定昨天在高院上訴,但是法官認為應傳召原審控辯雙方大狀到庭作供,遂將案件押後至9月再審。
此外,收監四個月後才獲保釋等候上訴的黃冠豪,昨天透過代表資深大狀指出,女兒將在英國一所大學畢業,要求於8月中起離境約20天,獲法官批准。
案件編號:HCMA3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