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1名中華電力現職及退休員工昨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過去多年休息日的候召出勤補償,估計涉款約3,000萬元;並希望透過法院界定日後的休息日安排。工會批評中電今年初把休息日改為浮動制,任意「搬龍門」,逃避補償給候召員工。
涉款約3,000萬
其中兩名員工長駐深圳,各索償約1,000萬元,其餘索償10多萬至100萬元,共涉款約3,000萬元。中電工程人員鄺先生說,被派駐深圳供電站11年,除日常朝九晚六工作,放工後、休息日及公眾假期,也要輪流候召當更,公司更列明不得返港。惟候召期間從沒補水或補假。另一駐守深圳員工陳先生稱,中電早前提出特惠補償金僅3萬多元,批評計算方法欠透明。
中電華員職工會主席施生弟表示,除追討補償外,也希望循法律途經界定員工休息日。他指過往大部份員工周日是例假,但中電今年2月起強行更改成浮動休息日,「如果禮拜日要候召,公司就叫你星期六唔好返工,係你嘅休息日,咁將來唔需要再補償番錢或假期」。
中電今年初以特惠金形式向曾候召出勤的員工補償六年津貼,惟金額被指過低,工會指中電承諾上調特惠金三成,但中電其後卻稱沒有承諾。中電昨回應指,在逾1,800名合資格現職及離職員工中,超過99%已簽署接受有關的特惠金。至於被指更改休息日安排,發言人稱已實施五天工作制,並按勞工法例每七天有一天休息日,也應用於周日須候命當更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