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環保署一名女環保主任為了幫助男友人,在城市規劃顧問的私人業務上得益,兩度向他外洩環保署有份參與的會議議程,部份內容標明屬於機密。女環保主任早前承認兩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裁判官昨天認為涉案的資料敏感度和嚴重性相對輕微,遂判女環保主任接受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馮詠詩(37歲)在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期間,兩度在會議前洩漏資料。辯方昨天呈上多封求情信,大讚被告樂於助人,被告僅一時犯錯,希望給予機會。案件編號:ESCC2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