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例修訂逼變性 違人權標準何韻詩:跨性別係咪永冇婚權?

婚姻例修訂逼變性 違人權標準
何韻詩:跨性別係咪永冇婚權?

【本報訊】政府提出的「最低消費」婚姻條例修訂草案,審議未開始,已「兩面不討好」。立法會昨日舉行首場公聽會,有團體不滿終審庭法官企圖移風易俗、影響下一代;有宗教團體擔心修例會導致同性婚姻;有人權組織則批評當局加入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要求,違反國際人權標準。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指出,當局的修訂兩邊不討好,要求當局收回草案,不要硬闖立法會。
記者:張嘉雯 陳凱迎

梁詠恩(左)談及友人曾因性別重置手術問題尋死,一度激動落淚,何韻詩從旁拍臂安慰。朱永倫攝

昨有近70個團體在公聽會表達意見,會議前過百人在立法會外示威,反對同性婚姻。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表示,收到過百個團體要求口頭陳述意見,以及超過2,000份書面意見書。

葉劉:草案非推動同性婚姻

多名巿民以家長組織名義發言,擔心通過修例會導致同性婚姻。香港家長聯會代表李偲嫣批評平機會主席周一嶽藉W勝訴,開路予同志婚姻,「佢根本就係偏幫一啲基嘅人士,周一嶽所提嘅反性傾向歧視條例,根本係令同志變成特權階級,係我哋最反對嘅!係打壓我哋,令反對同志嘅人變成二等公民!」
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回應指,是次草案並非推動同性婚姻,「你嘅反對同條條例都無關,呢條條例都唔係推動同性婚姻」。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亦補充,「你哋喺度講都冇意思,第日有機會真係就同性婚姻立法大家先嚟講,真係有少少胡言亂語」。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同意性別重置手術會對當事人的身體做成嚴重傷害,並不值得鼓勵,但該會尊重其決定,「正如大家縱使未必認為離婚係解決婚姻困難嘅最佳方式,但若果陳太已經同陳生離咗婚,又嫁咗畀李生,我哋總唔能夠按個人意願,堅持繼續叫佢做陳太㗎」。但該會反對放寬轉換性別的條件,又指一周內收到逾三萬人聯署反對放寬。
大愛同盟成員何韻詩發言時批評,當局把婚權收窄至只限完成整項手術的人士,是極不負責任,「變性手術對身體嘅傷害性極大,所以有好多跨性別人士選擇唔去完成每一個步驟,咁呢啲人係咪就應該被放置喺社會邊緣,冇性別、冇身份,亦都永遠冇結婚同組織家庭嘅權利呢?」

李偲嫣發言時高舉標語,不滿同志日後或會變成特權階級。

「點解我哋嘅痛苦冇人理」

跨性別資源中心主席梁詠恩在會上分享自身經歷,指2008年接受手術後,因手術對身體造成損害,令她患上抑鬱症,其友人在04年因被指身體不宜接受變性手術,最終燒炭自殺;08年另一朋友則因受不住家人壓力而跳樓輕生,「到底你哋要死幾多先滿足?點解我哋嘅痛苦冇人去理,淨係講我哋點影響你嘅下一代?根本冇根據」。
對於有團體指容許跨性別人士結婚將引發亂倫、性騷擾、性侵犯、公開裸露性器官等情況,梁在會後指外界有很多誤解,「好多幻想同想像,以為我哋扮成係咁,或者係入廁所就會露出自己性器官,對唔住,呢個係我哋嘅私隱,唔係隨隨便便會畀你哋睇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