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漏申報 廉署查76宗

選舉漏申報 廉署查76宗

【本報訊】法例規定參選人申報選舉開支時如有錯漏,而相關金額超出特定限額,個案便要交廉政公署調查。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資料透露,2012年立法會選舉中,有100名候選人申報時有錯漏,當中24人牽涉金額無超出特定限額,獲機會修正,其餘76宗則交廉署調查,但政府一直無交代調查結果。

議員促公開調查結果

不同選舉可接受參選人遺漏申報的金額上限各有不同,如立法會地區直選的是3,000元,選舉委員會分組界別選舉和區議會選舉則均為500元。根據政制事務委員會資料,2011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有745人申報時有遺漏,當中443人要廉署跟進;2011年區議會選舉819人有遺漏申報,當中569人要廉署跟進。毋須廉署跟進的個案,則獲機會修正。
選舉事務處總主任李柏康昨在會上表示,大部份不獲修正機會的個案,遺漏申報的金額遠高於相關特定金額上限,但因廉署調查保密,無法提供相關調查結果。立法會議員劉慧卿指,公眾有權知道廉署調查結果,「唔可以話保密,(結果)跌咗落海就算!」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梁松泰回應指,會向廉署轉達議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