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師聯同顧問公司董事於多宗民事索償案中包攬訴訟,除了向部份客戶聲稱「不成功、不收費」,更瓜分索償人的賠償,七年內共取得約145萬元。
二人昨天共被裁定26項分享訴訟成果罪成,辯方指律師因本案失去聲譽,盼判緩刑;董事則已轉職的士司機,願賠償所有得益予眾事主;案件將於本周四判刑。
律師楊潤康(44歲)及捷利專業顧問有限公司董事葉漢明(60歲)昨分別被裁定25及26項罪名成立。同為律師的楊妻羅婉清(49歲)原涉其中五項分享訴訟成果罪,惟法官認為證據不足,昨天裁定她脫罪。
案發於2001至2007年,葉把個案轉介楊的律師行,並於事主成功申索後,收取賠償金額17%至20%作服務費。有事主指在整個索償過程中,不知可以申請法援。
案件編號:DCCC2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