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蘋果》下月將有三位盲人進駐,為同事按摩。
我猜人事部公佈此項消息時會說,「此服務是因公司體恤員工為公司業務打拼,身心有時難免疲憊,特重金禮聘三位盲人按摩師來公司,為同事在公餘時間提供舒筋活絡的按摩服務,費用全免,還請同事盡情享用。」
是不是很德政呢?
是的,畫公仔真的不應該畫出腸。如果要畫出腸會是以下這樣子:
根據台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私人公司員工人數67人以上,須聘用1%的身障者,未聘足者,每人每月須繳交罰款基本工資的代金,大約4千港幣給政府,作為「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用來輔導、促進身障者就業。
以台灣《蘋果》為例,一千多人的公司,應聘用約十五位殘障人士,但至今我們只請了十位,還欠五位。一間傳媒機構,要請足十五位殘障同事,說難不難,說不難也很難,所以與其被罰,倒不如請足人數。盲人屬重度殘障,一位等於二位,請三位等於六位,除笨有精。
是的,台灣政府對殘障人士的關注比香港好。
十年前,按摩業只有盲人可以做,即是說如果有開眼人收費替你按摩,那就一定違法。後來有人認為這違反憲法規定的「人民有平等權及工作權」,經大法官釋憲,確定違憲,這條保障只有盲人才能按摩的法例才修改,但仍保留一些對盲人的照顧,例如醫院、車站、機場、公園等四類公眾場所,仍規定只有盲人可以提供按摩服務,而這等公共場所也要給予優惠,如減租等。此外,在政府部門的接線生,也強制用一定比例的盲人。
除了對盲人,台灣政府對一般殘障人士也很照顧。例如賣各式各樣彩券舖(似我們香港以前賣馬票的),台灣政府也規定只有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低收入單親家庭才能經營這類似香港的投注站(目前經營彩券人口,百分之九十二是殘障者,百分之七是原住民,百分之一是單親低收入戶)。
賣彩券收入一般保證可每月賺一萬港元以上,有些更可以去到月賺二十萬港元(嘩!賺二十萬?是全台灣只有一兩家吧?)
是不是台灣政府對待盲眼、跛腳、聾啞、智障……比香港政府好?
後記
後記一定要跟主文互相呼應的嗎?沒有吧?
台灣四季跟香港一樣,春夏秋冬。但台灣樹多花多,使得四季變化更明顯更着迹,亦使人無法不感受時光飛逝。
四、五月是台灣的桐花季。離開市區去鄉間走走,漫山遍野開滿桐花,一朵朵小白花鋪滿樹頂,宛如結了層薄霜,待到五月花季末了,山中小徑佈滿落下的桐花,彷彿降雪,所以桐花也有「五月雪」美名。這個時節台灣既不酷寒又未入溽暑,旅遊正是好時機。
逢周一刊出
葉一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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