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官公開財產 丁家喜囚3年半

籲官公開財產 丁家喜囚3年半

他們並未提出要「佔領天安門」,他們也從未號召推翻共產黨。哪怕丁家喜和他的三位同伴政治訴求溫和之至,法官也沒有給他們一絲毫的公平:北京海淀區法院昨宣判,丁家喜、李蔚、趙常青和張寶成四人聚眾擾亂公眾場所秩序罪成,分別判監三年半、兩年、兩年半與兩年。

另三人亦獲刑

丁家喜等四人與早前被判監四年的許志永一樣,都是內地「新公民運動」的組織者。他們的主要訴求是教育平權和要求官員公開財產,以「自由、公義、愛」為主旨,最終目的是推動國家以和平的方式向憲政轉型。但這一群體從去年起被當局打壓,至今有數十人被關押、起訴和判刑。
此次的判決書指,丁家喜等人多次組織他人在公共場所聚集,拉橫幅吸引途人圍觀,並抗拒阻礙執法人員執法,因此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丁的律師張科科則不服判決,他指集會並未造成交通堵塞、甚至沒有一名市民投訴舉報,因此並未造成社會危害。而偵查部門則是更關心被告的政治理念,而非事件本身。他又控訴指,法庭甚至沒有給丁在庭上發言的機會,因此暫時未能確定是否需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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