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環境局早前根據顧問報告建議本港向南方電網買電,顧問公司卻有利益衝突之嫌,撰寫報告的廣東省電力設計研究院同時受聘於南網,環境局更以130萬元公帑支付顧問費,但沒有公開招標,並以涉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公開報告。
承包多項工程
有線電視昨報道,研究院過去隸屬南網轄下的廣東電網公司,前年則變成隸屬中國能源建設集團。研究院網頁資料顯示,該院提供工程諮詢、勘察、承包等服務,是南網及其他發電公司的「主要技術服務和技術依托單位」。該院去年承包南網多項工程,其中一個大型風電場工程的中標價達九億人民幣,是該院承包的同類項目中,金額最大的一宗生意。
能源諮詢委員會前成員、學者林本利質疑研究院是否替南網擴大香港市場。他保守估計,若港人向內地買電,未來20年須付2,000多億元。
報道引述環境局解釋,稱研究院熟悉南網兼具獨特專業知識和經驗,並獨立於南網,因此沒有利益衝突。局方又稱,按規例,若項目費用在143萬元以下,毋須經庫務局批准就可單一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