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證監發言人昨於記者會上再就「滬港通」進一步解畫,指由於中、港兩地交易日不同,如去年就有23天差異,故雙方協定了如一方開市而另一方休市,休市一方不提供參與開市一方的交易服務,並提前發佈公告;收費及稅收亦會按照雙方交易所及結算所的收費徵收,原則是不令投資者成本增加。
內銀發優先股條件出台
發言人亦承認,上交所正在與台灣證券交易所商談合作諒解備忘錄事宜,惟強調備忘錄僅為兩所合作的諒解性質,現時與上交所簽署合作備忘錄已的境外交易所已達33家。
另外,中證監、銀監會聯合公佈《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補充一級資本指導意見》,清楚指出發行優先股的條件、程序、標準、要求及路線圖等。政策指出,內銀有權單方面取消優先股派息,而不構成違約;銀行不可發行具有回售條款的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的價格及數量則沒有限制。
中國經濟學家宋清輝估計,中國上市銀行一級資本缺口達3,000億元人民幣,問題將於未來五年逐步浮現,發行優先股有利減輕銀行的融資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