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內賣樓須繳30%利潤

五年內賣樓須繳30%利潤

【日本置業】
根據日本法例,在日本短期居留(即少於90日)的外國人士,是不能以個人名義在當地買樓的。但當然有方法解決,例如與當地人合資,或在當地成立公司,然後委託管理人處理樓宇買賣的事宜。
倘以個人名義置業,每年要繳付的差餉,相等於物業估價的1.4%,租金收入就要繳交利得稅,每年少於195萬日圓,稅率為5%,多於1,800萬日圓稅率則為最高的40%;倘以公司名義持有日本物業,每年只須交20%的利得稅。
他又指出,海外人士購日本樓很難做到按揭,惟近期開始有放寬迹象,「你買咗第一個日本單位,按返出嚟就可以借到錢,但呢筆錢亦需要買返日本樓……」
而賣樓則須繳付資產增值稅,倘持有物業未夠五年,有關稅項為售樓淨利潤的30%,若五年後才出售,則為15%。而王弼的意見是,按揭借貸應以日圓計算,因為租金收入為日圓,這可減低因滙率波動帶來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