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營運基金 16年無加價

機電營運基金 16年無加價

【本報訊】審計署審查政府於96年成立、目的為管理及核算機電工程署服務運作的「機電工程營運基金」,揭發基金過去16年都沒有就服務收費進行格價及作相應的加幅調整。

發OT津貼不符指引

審計署又發現,營運基金的主要收入來自政府決策局、部門及半官方機構;當中食物環境衞生署、建築署、警務處、產業署及康樂文化事務署均透過直接洽商,把全部或大部份的機電服務協議批予基金,其間沒有進行任何競爭性招標。以2012年至13年度為例,基金來自私營機構的收入僅400萬元,佔基金總收入僅0.1%。
基金至去年底共有4,768名員工,當中1,427人為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審計報告指,2012至13年度,基金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逾時工作津貼開支為2,200萬元。審計署批評,基金發放逾時工作津貼予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做法與公務員事務局的政策及指引不符,正確做法為以補假作償。
審計署指,當局早於2001年告知立法會,當機電工程署總部遷往啟德的新址後,位於銅鑼灣一幅1.6萬平方米的舊址用地會於05年騰出供發展,但該幅用地預計下月才交回地政總署處置,足足遲了10年。
審計署建議,機電工程署署長應採取行動,將服務收費與市場價格進行有系統的比較及相應調整,並拓展更多業務機會。機電署回應表示同意審計署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