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署報告揭發,截至去年10月,有69個過剩高級公務員宿舍被政府產業署列為出租單位達15至17年,審計署認為當局需在合理限期內出售該批宿舍。報告更發現水務署延遲滙報10幢空置處所長達1至8年。
過剩公僕宿舍17年未售出
報告指出,截至去年10月,政府產業署出租或有待處理的過剩高級公務員宿舍有198個,其中90個列入出租單位,當中69個已轉交產業署達15至17年,產業署曾嘗試出售該69個單位,但不成功,審計署認為當局需在合理限期內出售該批宿舍。
另外,包括水務署、懲教署、食環署、機電工程署及康文署等部門合共有498個過剩宿舍單位仍未使用,其中330個由水務署持有;其次是懲教署有125個,該署解釋相關單位全部位於喜靈洲、大嶼山沙咀及石壁監獄範圍內,基於保安理由,不宜供其他部門使用,該署已將部份單位供禁毒處使用,部份重新列為部門宿舍。
審計署又發現,水務署並無於12年度申報有147個過剩單位,以及延遲滙報10幢空置處所1至8年。同時,水務署曾將378個位於不同地點的過剩宿舍列為過剩物業,但至2013年底只有48個過剩物業單位獲部門用於其他用途,審計署認為水務署騰出處所計劃有延誤,建議當局協助水務署盡快善用過剩物業。審計署署長孫德基建議產業署與紀律部隊磋商。產業署發言人稱,同意審計署意見,並會跟進有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