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會計文員虧空公款五萬多元被捕後,獲警方批准保釋,惟她竟拋下7歲兒子不顧,棄保潛逃達七年,直至上周六(12日)才經港澳碼頭返港。她昨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盜竊及虐兒共兩罪,還柙至本月29日宣判。
姓唐被告(44歲)在2007年5月至6月期間,於深水埗一間物流公司偷取5.2萬多元,以及同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期間,在深水埗福榮街住所疏忽照顧7歲兒子,導致他受到不必要健康損害。
被告當年因多次曠工被解僱,公司查賬發現她偷取顧客運貨郵費而報警,後來她棄保失蹤被警方通緝。同年12月,被告的兒子因沒有穿校服上學,社工查問下得悉被告失蹤,兒子連日靠進食家中餅乾和鄰居所贈膳食充飢。社署隨後成為兒子的監護人,兒子現居住保良局院舍。
案件編號:KCCC134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