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丁疑無即場錄印童供詞

警新丁疑無即場錄印童供詞

【警涉種族歧視案】
【本報訊】印度裔資優男童指控警員種族歧視案昨天續審,案發時拘捕男童的警員出庭作供,被質疑當天沒有按警員守則,於疑犯或證人在場時,即場記錄他們的供詞。警員承認截至案發時,他自警校畢業僅六周,沒有處理拘捕11歲男童的經驗。

原告男童Arjun Singh被指2010年1月6日,於港鐵灣仔站襲擊一名女子,警員洪啟錦到場後,以涉嫌普通襲擊將原告拘捕。代表原告的資深大律師昨天將洪的警員記事冊呈堂,指出洪在案發日對本案只作簡短記錄,包括下午4時05分抵達灣仔站調查案件,下午7時55分在警署為男童落口供,惟並無記錄原告在該兩段時間內所講的證供。
正於英國倫敦國王學院攻讀物理的原告現年15歲,於案發時年僅11歲,昨天續到法庭旁聽。
案件編號:DCEO9/11

印度裔資優男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