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同志導演去年10月在旺角街頭,被警員發現非法藏有三瓶迷姦水。他昨天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繳付3,000元堂費,亦須依照感化官指示隨時驗尿或參與戒毒療程。被告凌宇瀚(32歲)早前承認藏有第一部毒藥罪,並指迷姦水是自用,可讓自己和伴侶輕鬆些。辯方求情指,被告的父親早逝,由他獨力供養母親,他在今年1月認罪後不再沾染毒品,對所犯罪行深感後悔,承諾永不再犯。案件編號:KTCC3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