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昨發聲明,首度披露早於2005年已去信《東方日報》創辦人馬惜珍的代表律師,告知他們控方認為當時已沒有充份證據起訴馬惜珍。本報發現這封律政司函件發出的日期是05年10月20日,正是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圖)退休,由黃仁龍接棒出任律政司的日子。
據了解,代表馬惜珍的律師行就馬的個案向律政司提出申述,時任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於05年10月20日去信馬惜珍的代表律師行,表明律政司已決定,並無足夠證據將馬惜珍帶上法庭受審。
黃仁龍任內無進展
江樂士當時通知馬的律師,指警方已就案件的情況進行詳細調查,特別是若馬惜珍回港,控方究竟在他涉及的串謀販毒案有甚麼證據。經警方調查後,控方認為當時證據不足以將馬就他78年的販毒案交到法庭受審。
除是否繼續起訴馬惜珍外,江的回信非常詳細,甚至連關於馬惜珍棄保潛逃的行為亦同時作出回應。當時馬惜珍曾聘請時任資深大律師麥機智就其棄保的行為研究,得出的結論是94年才實施的保釋法例並不規管馬在78年的棄保行為,江樂士同意麥機智的分析,任何人在78年棄保並不犯法,後果只是保釋金被充公。
江樂士最後更作出溫馨提示,若馬惜珍稍後真的打算回港,麻煩他預先通知律政司及警方,因有不少事情須處理。
這封律政司回函發出的日期,剛巧是江樂士的時任上司、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宣佈退休,由黃仁龍接替的日子。
而在黃仁龍出任律政司司長期間,馬惜珍案並無新發展,直至梁振英出任特首及袁國強接替黃仁龍任律政司司長後,馬惜珍代表律師昨向法庭申請撤銷拘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