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懋集團已故主席「小甜甜」龔如心於2002年立下遺囑,將財產留給華懋慈善基金(下稱基金),涉款高達830億元,高院接納律政司所述,裁定基金不是受益人,而是慈善信託的信託人,基金上訴。上訴庭昨駁回基金上訴,並提示與訟雙方就如何管理信託尋求法庭指示,包括呈交管理方案供法庭審批。
裁定為慈善信託人
代表基金的律師何文基昨到法院取判詞後說,不論是信託人抑或受益人,基金也會執行龔如心的遺囑。何向本報說,管理方案須由基金呈交,內容涉及如何切實執行龔如心遺囑、資金運用等,若律政司同意方案,未必需要上庭。至於何時呈交,便要視乎基金是否上訴。
律政司發言人回應說,正研究判詞,律政司司長會繼續履行其作為慈善事務守護者的職務。
龔如心在遺囑開首的一段,便說要將所有財產撥歸基金,但在隨後的三大段,表示要成立由聯合國秘書長、中國政府總理及特首組成的監管機構,由基金在監管下擴大華懋集團,以其部份盈利發展慈善事業,包括設立中國諾貝爾獎。此外,龔如心也指示基金照顧其夫王德輝的家人、華懋同事及子女等。
遺囑中用命令字眼
上訴庭昨日在判詞中指出,龔如心的遺囑不止首段,遺囑還要與其他段落一併詮釋。龔如心在遺囑中,明顯要慈善基金按照她的說話行事,使用「必須」、「確保」、「有責任」等命令式字眼,故上訴庭同意下級法庭判決,認為基金是慈善信託的信託人,不是受益人。
上訴庭也反駁基金提出的憂慮,包括監管機構難以成立、無權設立中國諾貝爾獎等。上訴庭指,龔如心只是希望監管機構由特首等組成,不是必須,龔也只是要求設立類似諾貝爾獎的獎金,遺囑沒規定必須照做。
案件編號:CACV44/13